邵阳市2021年秋季学校收费标准公布

   日期:2021-09-02     浏览:1062    
核心提示:严肃查处群众所反映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收费秩序,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日前,邵阳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秋季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中小学秋季学期收费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为:一二年级只收作业本费,7元/生;三至六年级作业本费为10元/生,“一科一辅”限额70元,低于限额,按实收费;七至九年级作业本费为15元/生,“一科一辅”的限额标准分别为100元/生、150元/生(含考试辅导材料)、260元/生(含考试辅导材料),低于限额,按实收费。小学三至六年级不开英语课的学校应减收英语课本费、音像教材费、英语同步练习费;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供各地按需自愿购买,具体价格为:一年级8元/生(包含配套图书一册、光盘一张)、二三年级13元/生、四至九年级14元/生(二至九年级均包含配套图书一册、光盘两张)。
邵阳市中小学秋季学期收费标准公布
       今年秋季学期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为:省示范性高中高一至高三的学费均为1000元/生,其他高中均为800元/生。作业本费高一至高三均为20元/生。书籍课本费高一、高二年级分别为327.15元/生、251.62元/生。高一至高三“一科一辅”限价标准分别为200元/生、350元/生(含考试辅导材料)、420元/生(含考试辅导材料),低于限价,按实收费。与教材配套的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学校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
邵阳市2021年秋季高中学校收费标准表
       《通知》指出,各地必须严格按照“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原则,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推荐选用,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不得将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征订。
 
       学校食堂要按照“保本不赢利”的原则执行,保证学生伙食质价相符。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企业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经营服务性项目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缴费处、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公示牌(栏、墙)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切实提高教育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通知》强调,各地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市场监管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受理学生和群众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严肃查处群众所反映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收费秩序,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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